新约伴读

启示录第二章

周二 凡有耳的就应当听【3】

启示录二章五至七节上:
5 所以要回想你是从那里坠落的,并要悔改,行起初所行的。不然,我就要临到你那里;你若不悔改,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。6 然而你有这件事,就是你恨恶尼哥拉党的行为,这也是我所恨恶的。7a 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,凡有耳的,就应当听。

在属灵的事上,看见是在于听见。本书作者先是听见声音(启一10),然后才看见异象(启一12)。如果我们的耳朵发沉听不见,我们就看不见(赛六9~10)。犹太人不肯听主的话,所以看不见主照着新约所行的事(太十三15,徒二八27)。主总是愿意开通我们的耳朵,好听见祂的声音(伯三三14~16,赛五十4~5,出二一6),使我们能照着祂的经纶看事物。发沉的耳朵需要受割礼(耶六10,徒七51);罪人的耳朵需要用救赎的血洁净,并用那灵膏抹(利十四14,17,28。)。我们作祭司事奉主,耳朵也需要用救赎的血洁净(出二九20,利八23~24)。在本书中,那灵向众召会说话时,我们的耳朵都必须被开通、受割礼、得洁净、且被膏抹,好听见那灵说话。

虽然我们所在的角度和地位都是对的,我们仍可能没有适当能听的耳朵。第一章着重看,第二、三章着重听。我们需要看,也需要听。在我们肉身的五官当中,听和看那一样更重要?假定你二者只选一样,你选耳聋还是眼瞎?我们可能说,看见比听见更为重要,但实在听见比看见更深入。所以我们必须告诉主说,“主,我要能看见,也要能听见。怜悯我,主,开我的眼使我能看见,开我耳使我能听见”。我们可能要与主摔跤,求祂必须叫我们能看见也能听见。

听见比看见更为亲切。密友总是对我们说亲切的话。你若失去了听觉,也就不能享受亲爱的人这一分亲切。在一章,约翰看见了;在二、三章,他听见了。我们需要看见召会生活,更需要听见召会生活亲切的内容。看见召会是一回事,听见召会生活里亲切的内容又是一回事。虽然我们许多人看见了召会,但是听见了召会生活亲切内容的却不多。因此,我们需要有能听的耳朵。“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,凡有耳的,就应当听”。(启示录生命读经第十篇,至页)

圣徒所应当听的,乃是“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”。不是教会,乃是众教会。所以,凡有耳的不只应当听主对他本教会所说的话,并且应当听主对其余的教会所说的话。所以,这个命令并不只是当日的圣徒所应当听的,乃是万代忠心爱主者所不可不注意的。

“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,凡有耳的,就应当听”。话是对众教会说的,但不一定众教会都会听;因为里面没有耳的人甚多。所以,话虽然是对众教会说的,却是只叫少数有耳的去听,去遵行。所以,现在基督徒的原则,乃是个人负责的。从前主如何在马太十二章厌弃以色列人之后,就在十三章里,说出被审判的人所不会听的道(13~15),使其有耳的门徒能听(9);照样,现在主也审判教会了,祂也如何说出,普通全体“听是要听见,却不明白”(14)的话语来,叫有耳的个人可以单独跟从祂。这是何等的严肃!所以,能听的人,就应当听。(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四册,基督徒报(卷二),至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