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伴读
启示录第六章
周六 羔羊的忿怒【1】
启示录六章十五至十七节:
15 地上的君王、大臣、将军、富户、壮士、和一切为奴的、自主的,都藏身在洞穴、和山岭的岩石中。16 他们向山岭和岩石说,倒在我们身上罢,把我们藏起来,躲避坐宝座者的面、和羔羊的忿怒;17 因为祂们忿怒的大日到了,谁能站得住?
赦罪的意义,第一就是消除人在神面前的罪案,使人免去神公义的刑罚。(约三18,五24。)人在神面前是已经有罪案的,是已经被定罪的,必须受神公义的刑罚。神赦免人,就是使人免去祂公义的刑罚,不再被定罪。这是因着主耶稣在十字架上,照着神的公义受死流血,替人受了祂公义的刑罚,(来九22,)满足了祂公义的要求。所以神按着祂的公义,就能赦免,也必赦免相信基督之人的罪,消除他们的罪案,免去他们的刑罚。
神的赦罪,是根据于流血。(来九22。)因为祂是公义的,不能无缘无故赦免人的罪。祂的公义定规犯罪的人,是该死的。除非祂公义的要求得到满足,否则祂的公义就不能让祂赦免罪人的罪。主耶稣在十字架上,照着神的公义,替人受死流血,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,就使神能按着祂的公义,合法的赦免人的罪。(太二六28。)
主耶稣的血,既是祂照着神的公义替人受死而流的,为着满足神公义的要求所出的代价,所以祂的血就能作信祂之人罪得赦免的根据。除了祂的血,任何的事物,无论是人的善行、美德、或是人的热心、爱心,都不能作人罪得赦免的根据。因为在宇宙中,只有祂的血能满足神的公义在罪人身上的一切要求。
一个罪人要得着神的赦罪,不只必须悔改,更必须相信。悔改是在消极方面,从背着神的地位转回归向神;相信是在积极方面,从神接受祂的赦罪。无论是悔改,或是相信,都不是罪人得神赦罪的根据,乃是他接受神赦罪的途径。悔改和相信,不是甚么功劳,能使罪人可以靠着得神赦罪。罪人可以靠着得神赦罪的,只有主耶稣的血。只有主的血能使神赐给罪人赦罪之恩。不过罪人要接受神这赦罪之恩,就必须借着悔改和相信。
虽然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,已经满足了神在罪人身上一切公义的要求,神现在能因着主的血,赐给罪人赦罪之恩,但是一个罪人若不悔改相信,仍是得不着神的赦罪。他要得着神的赦罪,就必须借着悔改和相信来从神接受。一切使神能赦免罪人的工作,一切使罪人能得着神赦罪的工作,主耶稣在十字架上都已经作成了。现在不需要罪人再作甚么,只需要他悔改归向神,并用信心从神接受,他就得着神的赦罪。
在亚当里的人都犯了罪,抵触了神公义的律法,就落在神公义律法的咒诅之下,成为该死、该灭亡的人。如今基督照着神的公义,替信徒受了律法的咒诅,就赎他们脱出律法的咒诅,(加三13,)使他们得着释放,得着自由。
世人因为犯了罪,触犯了神的公义,落在神的震怒之下,成为可怒之子。神的震怒如同待轰之雷,在他们身上等待爆发。现在主耶稣既照神公义的要求,替信徒在十字架上受了神忿怒的刑罚,赎净了他们的罪,就使他们免去神将来的忿怒,把他们从神的震怒下释放出来。(真理课程—第一级(卷三), 第三十六课, 至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