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伴读
罗马书第十章
周一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【2】
罗马书十章一至四节:
1弟兄们,我心里所喜悦的,并我向神为以色列人所祈求的,是要他们得救。2我可以为他们作见证,他们对神有热心,但不是按着完全的知识;3因为不知道神的义,又想要建立自己的义,就不服神的义了。4原来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,使凡信的都得着义。
罗马十章四节说,“原来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,使凡信的都得着义”。基督是律法的总结。这就是说,祂来完成并了结律法。祂来成全律法。(太五17。)借着成全律法,祂总结并了结律法。基督了结律法,结果就使凡相信基督的都得着神的义。基督死在十字架上,就完成并了结律法。律法总结在祂身上。既然律法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被了结,我们就不该再在律法之下。我们单单借着相信基督,就可得着神的义。
犹太人宝贵律法,并想要遵守律法,使他们在神面前能建立自己的义。他们没有看见律法已经完全被基督完成并了结。
对今天许多基督徒而言,原则是一样的。他们得救以后,定意行善讨神喜悦。结果,他们自然而然为自己定规条,这些规条可视为自定的律法;并且他们竭力成全这些规条,为要讨神喜悦。他们和犹太人一样,没有看见基督是一切规条的总结、了结,并且他们该接受祂作他们的生命,使他们公义的活在神面前。不但如此,他们需要看见在神面前真正的义乃是基督;这一位了结了律法,使自己成为凡相信祂之人活的义。(罗马书生命读经,三一七至三一八页)
犹太人不知道神的义已经成功了,他们还在那里打算立自己的义。他们就是在那里尽力量的要作好,想要借着他们所作的来换他们的救恩,想要借着他们的义换他们的生命,想要借着他们的义来换神所给他们的一切。保罗说,凡想要立自己的义的,就不服神的义。不服神的义,就是不服神在祂儿子耶稣身上所成功的事。神的义是在祂儿子耶稣身上成功的。在耶稣的十字架上,神的义是已经成功了。今天人如果想要立自己的义,就是不承认主耶稣十字架的工作已经是彀了。千万不要想说,主耶稣的工作作完之后,我还得补进去一点,我还得帮一点忙,我还得加上一点。凡想立自己的义的人,根本上就不服神的义。凡想立自己的义的人,就是亵渎神。
“律法的总结,就是基督” 。“总结”两个字,在英文是end,意思就是基督包括了律法里一切所有的。换句话说,神所给你的钱不只是一千万,世界上所有的钱都在里面了。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,你还要去那里找义?如果一个人顶胖,他坐在这一张椅子上,全张椅子都给他坐满了,你从那里再坐进去?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,你从那里再立自己的义?所以凡信祂的人定规都得着义。信耶稣的人一定得着,没有办法不得着。神已经把祂的儿子赐给我们,那一个儿子不只是你所有的那一点,乃是所有的,一切都有了。所以我们所有相信祂的人,神永远不能弃绝我们,神没有法子弃绝我们。所有靠着祂到神面前来的人,非得着义不可。一点难处都没有,定规得着。(神的福音(卷一),一一八至一一九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