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伴读

罗马书第十四章

周五 神的国在于公义、和平、并圣灵中的喜乐【1】

罗马书十四章十六至十七节:
16所以,不可叫你们的善被人毁谤,17因为神的国不在于吃喝,乃在于公义、和平、并圣灵中的喜乐。

神的国不在于吃喝。神的国对自己是公义,对别人是和平,并且是在你的灵里在神面前有喜乐。你吃甲鱼或吃白菜,都算不得什么。然而,公义、和平、并喜乐含意丰富,因为这些项目是基督的彰显。当基督得着彰显,祂就是我们对自己的公义,我们对别人的和平,以及我们在神面前的喜乐。

我们必须对自己严格,不为自己找借口。我们对自己,必须在所作的每件事上正当、严谨并公义。我们对别人,必须竭力追求和平,不断寻求与他们和睦。然而,有些弟兄甚至与妻子也没有和平,有些姊妹与丈夫也没有和平。我们必须谨慎,与每一个和我们有关的人维持和平。这和平就是从我们这人活出的基督。

不但如此,我们需要喜乐。我们每天都该喜乐。倘若我们不能每天都说,“阿利路亚,赞美主”,那就是说我们失败了,并且不在圣灵里。圣灵乃是喜乐的灵。我们必须一直在神面前喜乐,赞美祂,并且说,“阿利路亚”。公义、和平并喜乐,是今天神国的特征。

神的国绝对在乎公义;公义就是持守自己,不放松自己。一个公义的人,乃是一个接受约束的人,不是一个没有管治的人。并非当别人看不见时,就什么事都可以作。若是因着人看不见,不要说把别人的裙子踩得一塌糊涂,即使是踩破一个大洞也觉得没有关系;这就是不义。或者若是人没有看见,甚至就把人的东西偷过来,也觉得无所谓,好象只要人看不见,就什么事都可以作;这就是不义。

神的国不仅在于公义,也在于和平。这意思是,你持守自己要公义;对待别人要和平。神的国要求你对待别人必须和平;你和别人相处共事,总得是和平的。我们作基督徒,若是与别人不能和平,与别人之间仍有许多故事,这就证明我们里面没有让神掌权。我们若是让神掌权,我们与别人的关系定规是和平的,彼此之间没有争执,没有吵闹,也没有自己的意见。我们必须是受神管治,与别人和平的人。

神的国也在于圣灵中的喜乐,这是特别指我们与神的关系。你在神面前有没有常常喜乐?若是我看见你的时候,你是愁眉不展,我就知道你这个人定规是从神的国出去了,神定规是没有在你里面掌权。若是你有神在你里面掌权,因着祂是喜乐的,你在神面前也定规是个喜乐的人。

如果你让神在你里面掌权,你对待别人,就一概是和平的,绝对和谐,与任何人不生争执;你待人谦让、饶恕,无论人怎样得罪你,你一概赦免;你对人总是宽容的,神怎样饶恕你,你也同样饶恕别人(弗四32,西三13);神怎样不责怪你,你也照样不责怪别人;因为神的国在你里面掌权,不许可你责怪别人,不许可你定罪别人,不许可你在那里跟别人不和平。

如果你在里面让神掌权,让神有地位,那么你在你的灵里,在圣灵中,定规是喜乐的。(国度之于信徒,一六至一八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