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伴读

罗马书第六章

周四 得释放脱离罪的权势【3】

罗马书六章十二至十七节:
12这就如罪是借着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借着罪来的,于是死就遍及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13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兵器;倒要像从死人中活过来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,并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兵器。14罪必不能作主管辖你们,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15这却怎么样?因我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,就可以犯罪么?绝对不可!16岂不晓得你们将自己献给谁作奴仆,以至于顺从,就作了你们所顺从者的奴仆么?或作罪的奴仆,以至于死,或作顺从的奴仆,以至于义。17感谢神,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,现今却从心里顺从了你们被交于其中之教训的规模。18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就作了义的奴仆。

我们向罪算自己是死的,向神算自己是活的,就需要将我们的肢体“献给神作义的兵器”。(六13。)保罗说他有义的兵器。因此,由于义与不义之间的争战,保罗在罗马六章的观念是义的兵器,不是义的器具。七章二十三节证明,有一场争战在人里面猛烈进行。十三章十二节说,“我们当…穿上光的兵器”。这也证明争战在猛烈进行。在这样的争战中,我们不需要器具;我们需要兵器。我们身体的每个肢体都是兵器。我们该为著下一场争战儆醒,因我们一直在争战。一旦我们领悟我们向罪是死的,向神是活的,并且算自己是这样,我们就必须献上我们的肢体作义的兵器以争战。

不但如此,我们需要献上自己和我们的肢体作神的奴仆。(六16,19,22。) (罗马书生命读经,一五八页)

罗马六章启示,信徒已得释放脱离罪的权势:“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,使罪的身体失效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,因为已死的人,是已经从罪开释了”。(6~7。)“罪必不能作主管辖你们,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”。(14。)“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就作了义的奴仆”。(18。)“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作了神的奴仆,就有圣别的果子,结局就是永远的生命”。(22。)我们需要看见,我们已得释放脱离罪。基于我们的看见,我们凭信算自己如此。然后我们需要弃绝罪,并且将我们自己和我们的肢体献给神,借此与神圣的生命合作。我们有地位弃绝罪,因我们“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”。罪没有立场,没有权利要求我们。反之,我们站在恩典之下,有完全的权利弃绝罪及其权势。不但如此,因着与基督站在一起,我们就将自己和自己的肢体献给基督作奴仆,使神圣的生命能在我们里面作工,以圣别我们。(新约总论-第五册,四四五页)

一 我今得着何等自由,基督已经释放我!

罪的权势、死的毒钩,从我身上全脱落!

二 基督使我脱离律法,永远向着律法死;

完全活在恩典之下,不受律法的辖制。

(副) 基督使我得胜有余,仗祂十架我跨胜!

生命大能、圣灵的律,使我刚强而有能!

 (诗歌401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