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伴读
罗马书第七章
周四 立志为善由得我,行出来由不得我【1】
罗马书七章十七至二十一节:
17其实,不是我行出来的,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。18我知道住在我里面,就是我肉体之中,并没有善,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19因为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作。20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,就不是我行出来的,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。21于是我发现那律与我这愿意为善的人同在,就是那恶与我同在。
罗马七章虽然是描述保罗得救以前的经历,却说出了大多数基督徒得救以后的经历。我们得救以后,都完全响应神的律。想想看一位刚得救的年轻人的例子。他已悔改,并向主彻底认罪。他得救那天晚上就定意,对自己说,“我不该再那样为人了。我不该作从前所作的恶事,今晚我定意,绝不再作那些事”。然后这新得救的人向主祷告:“主,我为我从前的生活方式难过。从现在起,我要作个好基督徒。我不要再作那些事了”。这年轻人乃是所有真基督徒典型的代表。当我是个年轻的基督徒时,我这样作了无数次。我们在主面前都作过同样的事;但我们都能见证,我们定意作的,我们作不到。我们就是我们所是的─里面有善的律的人。我们得救以后,我们心思中这善的律响应我们外面神的律,我们就定意作更好的人。
罗马七章十八节说,“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”。立志为善,立志不发脾气,总是由得我们。然而,将我们所立志的行出来,却由不得我们。在七章十九节保罗说,“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”。以上所题的例子中,我对待弟兄是一半属灵,一半不属灵;一半本于怜悯和恩典,一半本于律法。我认罪,应用血,并求主赦免;这一切是本于恩典。但后来我定意行善,并祷告我能成功;这是照着律法。在认罪和应用血时,我来到罗马三至四章。那是正确的。但我定意立志时,就到罗马七章去了。每个基督徒都犯这错误,可能数百甚至数千次。我年轻时,一天重复这错误五十次以上。我是真正寻求圣别的人,但我发现自己常有不圣别的思想。例如,我外面可能亲切的对弟兄说话,但我里面不喜欢甚或藐视他。那是罪恶的,之后我就祷告:“神阿,我的父,赦免我心里藐视弟兄。用血洁净我。从现在起,帮助我不要这样作”。然后我与另一位弟兄说话,同样的事又发生。然而,我没有这样祷告时,就不受搅扰。即使我想要藐视弟兄,也作不到。但我为这事祷告以后,就开始藐视弟兄。这情形继续数年之久。有一天,我发现我一直活在罗马七章里。立志由得我,但将我所立志的行出来却由不得我。
我们不该再立志。然而,要停下来并不容易。虽然如此,每当你受试诱要立志时,你必须说,“魔鬼,离开我吧。我不要受你欺骗,我不要听你的”。我们不该立志,反而该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。这是秘诀。我们必须只实行一件事: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,并照着灵而行。不要考虑某位弟兄若激怒你,会发生什么事。你若继续运用你的意志,你就会失败。但你的心思和全人若置于灵,并且你若照着灵而行,你就会实际得释放脱离肉体。你的日常生活会有何等不同!我们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,并照着我们的灵生活行动、行事为人。这样,我们就会经历完全脱离罪、律法和肉体。(罗马书生命读经,一八六、四七一至四七二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