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伴读

罗马书第七章

周五 三个律【1】

罗马书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:
22因为按着里面的人,我是喜欢神的律,23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,和我心思的律交战,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,把我掳去。

神的律是圣的、义的、善的、并属灵的。(12,14,16。)这律法在我们外面,或者可以说在我们上面。这神的律对堕落的人有许多命令和要求,使人被暴露。(7~11。)

神的律在我们上面和我们外面,要求我们,而善的律在人魂的心思中。(22~23。)可以说,我们心思中善的律符合神的律,响应其要求,想要遵守。(18,21~22。)每当神的律要求我们,我们魂中善的律就响应。神的律若说,“要孝敬父母”,我们心思中善的律立刻回答:“阿们!我愿这样作。我愿孝敬父母”。这是我们一生的经历。每次神的律有所要求,我们魂中善的律就响应并应许要履行。

然而,我们肢体中有第三个律,罪的律,与善的律交战。我们已经看见,罪的律是在我们堕落身体(肉体)的肢体中。(17~18,20,23。)它一直与善的律交战,并把人掳去。(23。)每当善的律响应神的律,并想要履行神的律的要求时,我们肉体中恶的律就被唤醒。善的律若不响应,恶的律可能仍潜伏,好像在睡觉。然而,当恶的律知道善的律在响应时,恶的律似乎就说,“你要照着神的律行善吗?我不许可这事”!恶的律与善的律交战,并且必定把我们掳去。因此,我们成为那在我们肢体中罪的律的俘虏。这不是道理;这是我们生活的历史。

保罗得救以前,当他是热中犹太教者和爱律法者时的经历。他昼夜想要遵守神的律法。至终,他领悟神的律法在他以外,符合神的律之善的律在他心思中,每当他要行善的时候,他肢体中另有个律就与他心思中善的律交战,把他掳去,并使他成为苦恼的。保罗发现他的身体是属死的身体。在遵守神的律法上,在行善讨神喜悦上,这属死的身体就像尸体一样。保罗领悟,由于罪那有权势的元素住在他堕落的身体里,他是个没有指望的人。

在每个人里面,无论他有没有得救,心思中都有善的元素,身体(肉体)中都有恶的元素。保罗至少用了三个辞来描述恶的元素─罪、恶、与罪的律。保罗称他心思中善的元素为“我心思的律”。这心思的律是善的律。因此我们有两个律,一个在我们的心思中,另一个在我们堕落的身体中。我们有这两个律,因为我们至少有两个生命。每个生命都有一个律。为什么我们有善的律?因为我们有善的生命。为什么我们有罪的律?因为我们有罪恶的生命。每个人都有这两个生命─神所造善的生命,以及因着堕落而进到人身体里撒但的生命。

你若想要行善,无论你有没有得救,都会发现在这两个律之间的争战。然而,你若是无所谓的人,也许就不会领悟它们。但每当你想要行善,你就会发现在你里面有这两个律。在你得救以前,你尽所能要行善,但至终你被打败。你发现你里面有两个彼此相争的东西。这是有些人想要发展刚强的意志,管制并压制他们身体中情欲的原因。无论他们怎样尝试,至终没有人能完全成功。(罗马书生命读经,一八一至一八三,一八八,一九二至一九四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