荣耀福音向外推广
李常受弟兄在六十年代以前的福音见证与带领
第二系列 如何传福音
第八篇 住在主里面就多结果子
读经:约十五1~11、16,林前六17,约壹五11~12,约十七11,腓四13,西三11
离了主,我们就不能作什么
主说,“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作什么。”这话是什么意思呢?对我们而言,离了主,我们还能作许多事情。我们不必倚靠主,就可以传福音;不必倚靠主,就可以看望;不必倚靠主,就可以事奉。我们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,在事奉上,在工作上,在福音的传扬上,在看望上,我们没有和主有多少交通,没有住在主里面,就能作这些事。然而从主那面看,凡我们和主没有交通,没有依靠他,是我们凭自己所作的一切,都算不得数;所以他才说,“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作什么。”这话的意思是,只有我们住在主里面所作的一切,在神眼中才算得数。离了他,我们所作的,在神看都算不得数。
主说这话,不一定是指我们跌倒了,离主很远,而是指我们和主有了间隔。因为上文说,住在主里面的,主也住在他里面。下文才说,“因为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作什么。”“因为”是解释上文的。所以,葡萄树的枝子离了葡萄树,就不能结果子,乃是解释上文的不住在主里面。什么叫作“离了我”?这不一定是指我们犯罪,或有什么过犯,不象个基督徒。我们可能照旧祷告,照旧聚会,照旧传福音,表面看,我们和主没有问题,我们还是正常的基督徒;但很可能我们里面是离了主的,我们里面和主失去了交通。
什么叫作住在主里面呢?比方,电话筒是“住”在电里面;电一打开,电话筒就住在电里面,同时电也住在电话筒里面。电话筒和电是交流的,两个是联合的。这样的交流、联合,就产生一个作用,使电话筒能将声音传出去。然而,什么时候电一关掉,电就不住在电话筒里面,电话筒就不能将声音传出去。这时,表面看,电话筒并没有什么两样,其实里面的电已经断了。一个基督徒可能外表都对,都正常,属灵的生活也无可指摘,但他没有住在主里面,主也没有住在他里面。这时候,他所作的一切,他所有的生活,从神看,都没有价值,都算不得什么;因为他那些所谓正常的生活,都是从他自己里面作出来的,都是凭他自己作的,不是他与基督联合作出来的,不是他在与主的交通里作的,不是他让主从他里面活出来的。
在神的眼光中,所有属灵的实际,就是基督自己。所有属灵的长进、属灵的生活,在神面前算得数的,只有基督自己。属灵的生命是基督自己,属灵的生活是基督自己,属灵的长进也是基督自己;凡是一切属灵的东西,都是基督自己。所以,我们里面若是没有基督,就没有属灵的生命;若是没有活在基督里,就没有属灵的生活;基督在我们里面若是没有增加,我们就没有属灵的长进。无论我们道理明白多少,属灵的规矩比从前增加多少,都不能算是属灵的长进。属灵的长进,乃是基督在我们里面加多;不是基督的,在神看来,都算不得属灵,都没有属灵的价值。
住在主里面,就多结果子
许多基督徒常问,到底主要我们作什么?主说,住在他里面的,他也住在那人里面。主的意思很清楚,他乃是要我们住在他里面。什么叫作住在他里面呢?这个“住”字很容易领会。比方,你住在你的房子里,意思就是你与你的房子联合。你住在房子里,你与房子二者就变作一个。住在主里面,就是指我们与主联合说的。我们一与主联合,自然就结果子。
结果子就是主生命的流露
结果子是什么意思呢?葡萄树的枝子结果子,意思是枝子把葡萄树表现出来了,把葡萄树内在的生命,表现在外面。枝子住在葡萄树上就结果子,葡萄树的生命就表露在枝子上面。这就是葡萄树的结晶,是葡萄树的本质。一个人住在主里面所结的果子,就是主生命的流露。主的生命经过他,表露在他外面。他在外面表露出来的,就是基督的生命,也就是基督的本质,也就是基督的自己。
我们可以根据这原则,验证我们的行事为人,是不是基督自己,是不是基督的生命从我们经过,而在我们外面有一个表露。我们基督徒的生活和工作,原则上,都该是与基督联合而有的;必须是我们住在基督里面,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,两者联合而有的。这样联合的结果,就叫基督徒生活所流露出来的,都是基督的生命,都是基督的性质,都是基督自己。
电灯和电有了联合,电灯就住在电里面,电也住在电灯里面,两个就联合了。这联合的结果,电灯就将它里面的电发挥出来,表露出来。发挥电,表露电,就是电灯的“结果子”,就是电灯的结果。电灯的结果表露在外面,就是电灯的功用;而电灯的功用,就是表露它里面所充满的电。电灯在人面前结出的果子,产生的果效,就是将它里面所有的表露出来。
这是描写我们与基督的关系,最恰切的比方。我们住在基督的灵里面,基督也住在我们的灵里面。这是一个相交,这是一个联结。这个相交,这个联结,自然的结果,就叫我们身上有了基督生命的结晶。这结晶就是我们所结的果子,基督自己。这是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原则。
福音的目标是叫基督进到人里面
我们对人传福音、作见证,劝人信主,但我们是否知道传福音最终的结果是什么?到底福音的目标、福音的中心、福音的实际是什么呢?福音的结果,福音的目标、中心和实际,都是叫基督能够进到人里面,叫基督的生命能够进到接受救主的人里面,叫这人成为一粒葡萄。若是我们传福音,是叫人上“天堂”,免下“地狱”,那我们就差了。若是我们没有看见,传福音乃是叫我们里面的基督流露到人里面,若是我们的福音不是以此为目标、为中心、为实际,我们的福音就差远了,就够不上神的目标了。
我们多少次传福音,里面有很深的感觉,我们乃是要把主的生命,传送到人里面,叫这罪人变作基督这葡萄树上的一粒葡萄,里面有基督的成分,有基督的生命。我们多少次传福音,有这样重的感觉呢?恐怕我们都只是觉得,这人是我们的朋友,若不信耶稣,就会下地狱,那是很痛苦的。所以我们跪在神面前,流泪祷告:“神啊,求你救他,因为你愿意万人得救,不愿意一人沉沦。神啊,你看我的朋友,还过着罪人的生活,我的心真是痛。”我们以为把主的心哭软了,主伸出手,把这人一拉,他就免沉沦了。这样的传福音是以什么为目标呢?不过是盼望人得救,免得将来下地狱受痛苦。圣经给我们看见,传福音不是以这些为目标。传福音乃是把基督从我们里面,分赐到别人里面,叫人里面也有基督,有基督的生命,有基督的性质,有基督的成分,不再只是一个人,乃是一个基督人,甚至就是基督。这样,他就成为一粒葡萄,是我们这葡萄枝子所结的果子。
我们传福音是要把基督传送到他们里面
这并不是说,我们再去传福音时,不必讲有神,不必讲有罪,不必讲耶稣是救主,也不必讲怎样接受他作救主,只要告诉人,我们是要把我们里面的基督,传送到他里面,叫他变作一粒葡萄。我们乃是盼望所有的基督徒,都厉害的看见这光,在传福音时忘记“天堂地狱”,忘记将来的痛苦。我们要告诉人说,他所以痛苦,是因他里面没有基督,他里面有许多事物,却是没有基督。我们要让人知道,我们是基督徒,里面有基督,是基督这葡萄树上的枝子,我们来接触他们,是要把基督传送到他们里面。他们里面有了基督,他们这人就宝贝,就光明,就变作天上的人了。
我们都该这样传扬福音,把我们里面的基督传输出去,把我们里面的基督送到朋友里面,把我们里面的基督送到家中每一个人里面。我们都是葡萄树上的枝子,基督的生命灌输到我们里面,经过我们,从我们流露到别人里面,他们里面就有基督的生命,成为我们这葡萄枝子的果子。这是我们福音的目标。若是我们传福音,不是叫人里面得着基督,我们的福音就没有中心,没有实际。所有属灵的活动,其中心和实际,都该是基督自己。
无论是探望信徒,建立信徒,或牧养信徒,原则都是一样;基督是一切属灵的实际和中心。比方一位弟兄有难处,失业了,或者跌倒、退后了,我们去探望他,若只是劝勉他、安慰他,要他祷告、读经、得光照,这虽不能说错,但这说出我们还没有认识属灵的实际。我们不过给他一点帮助,一点安慰;这虽然好,但里面没有基督,就没有中心,没有实际。一切属灵的实际乃是基督,属灵的中心也是基督。
让基督经过我们,而从我们流露出他自己
有些人传福音,是以免沉沦为目的;有些人传福音,是以供应基督为目标。这两者的不同,我们已经清楚。因此,当我们再出去传福音时,我们要抓牢这个原则和中心,就是要把基督传到人里面,叫他们里面也有基督的生命,也有基督的性质,也就是叫他们里面有葡萄树的生命。这是我们传福音的目的。
保罗到了老年,写腓立比书的时候,还承认他对基督的认识不够。在腓立比三章十节,他清楚告诉我们,他还在追求认识基督。我们这人属不属灵,的确在于我们有没有一直追求基督。我们不属灵,就因我们缺少基督;我们里面没有属灵的加增,没有属灵的份量,就因我们不够认识基督。我们没有属灵的眼光,我们的爱心不够,我们的圣洁不够,都是因为我们里面的基督不够。
基督徒不缺少别的,基督徒所缺少的,就是基督自己。林前一章三十节说,神使基督“成了从神给我们的智慧:公义、圣别和救赎”。我们都当知道,基督就是我们的智慧,基督就是我们的公义,基督就是我们的圣洁,基督就是我们的救赎,基督就是我们的生命、能力、亮光和一切。在神眼中,凡所有属灵的事物,属灵的实际,都是基督自己。
我们若有什么属灵的缺乏,有什么属灵的不足,就是因为我们缺少基督。你里面的基督不够,所以热心不够;我里面的基督不够,所以爱心不够;他里面的基督不够,所以信心不够。劝人要热心,要有爱心,要有信心,那是没有用的;只要把基督供应到人里面,人自然就有热心,有爱心,也有信心。基督进来,智慧也有了,亮光也有了,道路也有了;因为基督是一切,又在一切之内(西三11)。离了他,我们什么都不能作;离了他,我们所作的一切,在神眼里都算不得什么。
不论是作执事的,作长老的,或作什么服事的,若是他们给教会的供应,不是基督自己,给圣徒们的牧养,不是基督自己,即使他们所作的一切,人能称赞,但神不能称赞;人能给他们估价,但神不能给他们估价;因为在基督之外所作的一切,在神看来,都算不得什么。只有我们在基督里面,让基督经过我们,而从我们流露出他自己,这样作出来的,才算得数。或在传福音上,或在圣徒的看望上,或在长老的牧养上,或在执事的服事上,只有基督经过我们,显露在我们身上的一切,才有价值。属灵的价值,就是基督自己;出乎基督的,才有价值。
与主交通就是住在主里面
只要住在祂里面,与祂交通
枝子住在树上而活在树的生命里,不仅是一件自然且容易的事,更是一种有福且安舒的生活。但愿神给我们看见,我们就是基督身上的枝子,这种住在祂里面的事是我们能作的;这种活在祂生命里的生活是我们能有的。我们今天要活在主的生命里,彰显流露祂的生命,一点不必作别的,只要住在祂里面,与祂交通就可以了。所以,我们不必自找麻烦,想负许多责任,要作这个,要行那个。我们该停下自己,住在主里面,与祂有交通。我们是主身上的枝子,不必作别的,只要住在祂里面就够了。我们如果看见这个,就要彻底停下自己一切的活动,完全住在主里面,让祂的生命从我们里面活出祂的一切。
作任何事都要与主有交通
或许有人会问,那么我们当怎样让基督从我们经过,怎样让基督从我们身上出去呢?在这点上,与基督的交通乃是不可或缺的。约翰十五章说到住在主里面,这住在主里面就是与主有交通。我们作任何事,都得与主有交通。无论是去传福音或看望人,我们里面都必须和主是通着的。电灯和电一交通,就发亮;电灯和电一不交通,电灯立刻不亮。照样,基督徒和主的交通必须没有问题。在我们里面,我们和主必须是连着的,是通着的。在每一时刻,每一件事上,我们都必须注意,我们里面与主接不接,与主通不通。我们和主通的时候,和主接的时候,就是我们和主交通的时候。这时,我们去传福音,福音会从我们身上出去;我们去看望圣徒,基督会从我们身上出去。
我们都知道,如果我们是通电的,我们和人一接触,我身上的电就会通到人身上去。同样的道理,若是我们要让基督通过,要让基督从我们身上,达到别人身上,我们就必须是和基督有交通的人。我们和基督通不通,和基督接不接,我们自己会知道。若是我们和主不通,和主不接,我们就没法子把基督给人。若是我们和主有交通,有接触,无论我们是作长老也吧,作执事也吧,是传福音也吧,看望也吧,我们一和人接触,基督就会从我们身上出去,人也就能得着基督。这是个基本的原则,我们必须抓牢。
所以,一个人无论是传福音,或讲道,都必须先与主有交通,与主有接触。这样,人听他讲的时候,会觉得他所讲的道是活的。只有一面与主交通,一面传讲资讯,这资讯才会是活的。讲道不是凭口才,不是靠话语,不是靠知识,也不是仅仅把圣经讲给人听。讲道乃是讲的人里面和基督是通的,和基督是接的;他的话语,他的发表,他的知识,他所读的圣经,不过是一个出口,要把他里面的基督通出去,接出去。结果,人听见这道,听见这话,听见这圣经,就得着这道、这话、这圣经里的基督自己。
凡是与属灵的事物有关的,都是基督自己;看望是基督自己,传福音是基督自己,讲道是基督自己,任何一件与属灵的事有关的,都是基督自己。若没有基督在里面,没有基督作中心,没有基督作实际,这一个道是空的,这一个看望是假的,这一个福音是死的。要事奉神,就必须和基督是通的,和基督是接的。我们里面和基督有交通,才能把基督供应出去。所以,无论传福音也好,看望也好,作长老也好,我们事奉的时候,总得里面和基督是通的。
借着对付,恢复与主的交通
什么时候我们觉得和基督不通了,什么时候我们就要赶紧去对付。无论在传福音,或讲道之前,若是我们里面感觉和基督不通,我们就要赶紧去对付,好叫里面能快快通电,快快接上灵。讲道不感动人,是因为讲的人和基督不通,和基督没有接起来。感动人的乃是灵,乃是基督。不是我们的头脑、思想、口才、知识能感动人、供应人,乃是我们在传讲里所灌输出去的基督自己,能感动人、供应人。因此,我们必须和基督一直是通的。
有时,我们会经历刚要传讲,里面的交通却断了;这时,我们应当快快回到主面前,对付该对付的,使里面的交通得着恢复。基督在我们里面是没有问题的,但我们没有住在基督里,没有与主交通,只凭着自己,在头脑里,在定规里传讲时,基督就不见了。这不是说基督不在我们里面,乃是我们和基督的交通断了。所以我们必须学习,当里面没有感动时,什么也不要说;当里面有感觉时,就要随着里面的感觉说出来。我们必须戒慎恐惧,不敢凭着自己的记忆、知识、道理说话,乃要在里面凭着基督的感觉说话。这样说出来的,就是基督,就是灵。
基督是惟一的目标
凡事我们都该如此,事奉的时候,要接触基督;读经的时候,要接触基督;传福音的时候,要接触基督;谈话的时候,要接触基督;祷告的时候,要接触基督;总要在里面接触基督,作一切事。为此,我们要在生活行事上操练,第一,和基督是接起来的;第二,是通着基督作一切;第三,永远以基督为目标。一个圣徒伤心,不能仅仅安慰他,更要把基督给他;向人传福音,不能只给人看见有罪,还要让他看见,他需要基督,神在他身上的目的,就是要他得着基督。我们可以讲千篇道,可以作千万件事,但我们惟一的目标就是基督。这样,我们的生活行动,我们的工作事奉,才是属灵的,才有属灵的实际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,基督并祂钉十字架,第十三篇)